你誤會了。老師絕對不是你講的那樣「為了一句無心的話來拋棄我們班級」。

  無心的話,可以原諒和體諒,可是後續的反應,和旁人的加油添醋、圍觀鼓譟、落井下石...教人如何相信其中沒有惡意?(忽然想到:這和校規為什麼會規定「打架事件的圍觀者,也和打架者同罪」是類似的道理。)

  我不知道你是誰,也不想猜。班板一直置頂的那篇文章,不就是為了告訴所有的留言者,請你要表明身分,以示負責嗎?如果你不敢為自己的話負責,那我又為何需要放在心上?

  或者,這就是你們?罵老師、罵學校、罵體制...就沒在怕的,儘管大聲,反正同儕都會當你是英雄;講幾句良心話,就要畏畏縮縮、隱姓埋名,唯恐同儕當你是狗?

  不怪你,因為,群眾是愚蠢的,更何況是沒有行為能力的、未成年的群眾,更是無以復加的愚蠢加殘酷,你怕難以生存,我不怪你,但也就別期望任何一方會領情或給你讚美了。

  就盡諸般的義吧,多的,就不必了。

  不敢讓旁人知道的話,也就不必說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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