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些事,從人的角度來說,並無所謂對錯,只能說是個人選擇。但是,一旦進入了社會,與其他人相關的時候,就產生了對錯。
例如:抽菸這件事。
還沒進中山之前,你們就知道,這裡校規很嚴,很多事情你們在國中習以為常,可是在中山都不行。上課不能打瞌睡、不能看別的書、不能寫其他作業、手不能撐頭、坐姿要端正、不能坐兩腳椅、不能打手機、不能看簡訊、甚至不能拿手機出來看時間...大大小小的要求一堆。更別說講髒話、騎摩托車、抽菸啦。
那你猜,我會很討厭抽菸的人嗎?
答案是,不會。
抽菸就是我會認為無所謂對錯的那件事。小的時候,我老爸也會抽菸,據他說,是因為我老媽太難追,害他壓力很大,才開始抽菸解壓的,從此染上菸癮(不過我們都覺得那是藉口啦)。不過,後來在兩個女兒的脅迫之下,我老爸還是戒菸了,十幾年來他沒有再碰過菸。所以,進入中山教書之前,我身邊沒有會抽菸的人,朋友、親戚、同學...都沒有吸菸的習慣。
但我還是反對你吸菸,因為這件事情違反法律、違反校規,而且對你沒有好處。如果你覺得這項法律條文不合理、這項校規不合理,你可以起來抗爭,你可以申請釋憲,看看大法官怎麼解釋,到底校園禁菸有沒有違反人民的自由權利。否則,身為中華民國的國民,身為中山工商的學生,你應該遵守規範。遊戲規則已經訂在那裡,你很清楚,違反了,就該付代價。
再來,講講今天的事情。
雖然大家都知道是誰,可是,還是匿名好了。
CYu,昨天放學後留下來做太陽能車,和學弟兩個在校園裡抽菸被主任教官抓到。CYu不是壞孩子,以前不是,現在也不是。我想到他,心裡浮現的,是一個氣宇軒昂、孝順、穩重、又帶有一點孤傲氣質的孩子。
我很高興他在第一時間就打電話告訴我這件事情(光這點很多同學就做不到)。他說:「老師,你罵我吧。」我是應該罵他的,可是我卻為什麼一點火氣也沒有呢?
我說,我覺得很失望。他說:「我就知道妳會這樣講!」是啊,你知道我會這樣說,但你怎麼還是讓我失望了呢?
CYu向我道歉,的確是應該道歉的,但我說:「你更對不起你自己。」三小過到一大過是少不了的;因為重大違規而被取消選手資格,這陣子以來的努力全淪為為人作嫁;還有損失輪調上公司的可能。我很失望,也很難過,更替你惋惜,可是犯錯的人付代價是天經地義的,沒有任何人應該替你承擔。
好消息是,人都善忘,今天的缺點,明天你好好表現,就沒人記得了。所以,親愛的孩子,你加油,別灰心了!我相信,在老師和同學的心裡,你的形象沒有任何損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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