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自修守則:
一、早自習定義:早晨到校起至8:15鐘響。
二、早自習需默讀課本、講義或寫作業,不得閱讀課外書報、刊。
三、7:40前教室打掃工作應完成,7:40後非經報備不得離座。
四、嚴禁趴睡、交談(言語或手勢)、隨意離座。
五、姿勢應維持端正,不得有以手撐頭、兩腳椅、側坐等姿勢不正之情況。
六、不得於早自習時間與同學有物品上之借用、授受。
七、外掃同學進入教室須以最低干擾為最高原則。
八、違反者依校規「無聲運動」規定處分,情節重大或人數眾多時,則全班罰站。
九、以上未盡事宜隨時補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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